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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日报社·最泰安讯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,本月起,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执行新标准。
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东省医疗保障局《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[2023]59号)规定,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831元,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207元,下限为4242元。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泰医保中心函〔2022〕29号)规定,自2023年8月起,涉及调整封顶线的参保单位需重新提报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。单位通过访问泰安市医疗保障局网站,找到政务服务模块点击“网上办事大厅”系统申报2023年8至12月份的缴费基数。
【泰安日报社·最泰安全媒体记者: 杨文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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